一、標志設計說明
標志設計不僅是實用物的設計,也是一種圖形藝術的設計。它與其它圖形藝術表現手段既有相同之處,又有自己的藝術規律。標志同徽標、商標(logo)是現代經濟的產物,它不同與古代的印記,現代標志承載著企業的無形資產,是企業綜合信息傳遞的媒介。標志作為企業CIS戰略的最主要部分,在企業形象傳遞過程中,是應用最廣泛、出現頻率最高,同時也是最關鍵的元素。企業強大的整體實力、完善的管理機制、優質的產品和服務,都被涵概于標志中,通過不斷的刺激和反復刻畫,深深的留在受眾心中。
二、標志設計的流程
1、調研分析--標志不僅僅是一個圖形或文字的組合,它是依據企業的構成結構、行業類別、經營理念,并充分考慮標志接觸的對象和應用環境,為企業制定的標準視覺符號。在設計之前,首先要對企業做全面深入的了解,包括經營戰略、市場分析、以及企業最高領導人員的基本意愿,這些都是標志設計開發的重要依據。對競爭對手的了解也是重要的步驟,標志的識別性,就是建立在對競爭環境的充分掌握上。因此,我們首先會要求客戶填寫一份標志設計調查問卷。
2、要素挖掘--要素挖掘是為設計開發工作做進一步的準備。我們會依據對調查結果的分析,提煉出標志的結構類型、色彩取向,列出標志所要體現的精神和特點,挖掘相關的圖形元素,找出標志的設計方向,使設計工作有的放矢,而不是對文字圖形的無目的組合。
3、設計開發--有了對企業的全面了解和對設計要素的充分掌握,可以從不同的角度和方向進行設計開發工作。通過設計師對標志的理解,充分發揮想象,用不同的表現方式,將設計要素融入設計中,標志必須達到含義深刻、特征明顯、造型大氣、結構穩重、色彩搭配能適合企業,避免流于俗套或大眾化。不同的標志所反映的側重或表象會有區別,經過討論分析修改,找出適合企業的標志。
4、標志修正--提案階段確定的標志,可能在細節上還不太完善,我們經過對標志的標準制圖、大小修正、黑白應用、線條應用等不同表現形式的修正,使標志使用使更加規范,同時標志的特點、結構在不同環境下使用時,也不會喪失,達到統一、有序、規范的傳播。
三、標志設計的特點
1 .功用性:標志的本質在于它的功用性。經過藝術設計的標志雖然具有觀賞價值,但標志主要不是為了供人觀賞,而是為了實用。標志是人們進行生產活動、社會活動必不可少的直觀工具。標志有為人類共用的,如公共場所標志、交通標志、安全標志、操作標志等;有為國家、地區、城市、民族、家族專用的旗徽等標志;有為社會團體、企業、仁義、活動專用的,如會徽、會標、廠標、社標等;有為某種商品產品專用的商標;還有為集體或個人所屬物品專用的,如圖章、簽名、花押、落款、烙印等,都各自具有不可替代的獨特的使用功能。具有法律效力的標志尤其兼有維護權益的特殊使命。
2 .識別性:標志最突出的特點是各具獨特面貌,易于識別,顯示事物自身特征,標示事物間不同的意義,區別與歸屬是標志的主要功能。各種標志直接關系到國家、集團乃至個人的根本利益,決不能相互雷同、混淆,以免造成錯覺。因此標志必須特征鮮明,令人一眼即可識別,并過目不忘。
3 .顯著性:顯著是標志又一重要特點,除隱形標志外,絕大多數標志的設置就是要引起人們注意。因此色彩強烈醒目、圖形簡練清晰,是標志通常具有的特征。
4 .多樣性:標志種類繁多、用途廣泛,無論從其應用形式、構成形式、表現手段來看,都有著極其豐富的多樣性。其應用形式,不僅有平面的(幾乎可利用任何物質的平面),還有立體的(如浮雕、園雕、任意形立體物或利用包裝、容器等的特殊式樣做標志等)。其構成形式,有直接利用物象的,有以文字符號構成的,有以具象、意象或抽象圖形構成的,有以色彩構成的。多數標志是由幾種基本形式組合構成的。就表現手段來看,其豐富性和多樣性幾乎難以概述,而且隨著科技、文化、藝術的發展,總在不斷創新。
5 .藝術性:凡經過設計的非自然標志都具有某種程度的藝術性。既符合實用要求,又符合美學原則。給人以美感,是對其藝術性的基本要求。一般來說,藝術性強的標志更能吸引和感染人,給人以強烈和深刻的印象。標志的高度藝術化是時代和文明進步的需要,是人們越來越高的文化素養的體現和審美心理的需要。
6 準確性:標志無論要說明什么、指示什么,無論是寓意還是象征,其含義必須準確。首先要易懂,符合人們認識心理和認識能力。其次要準確,避免意料之外的多解或誤解,尤應注意禁忌。讓人在極短時間內一目了然、準確領會無誤,這正是標志優于語言、快于語言的長處。
7 .持久性:標志與廣告或其它宣傳品不同,一般都具有長期的使用價值,不輕易改動。
四、標志設計的原則
標志設計不僅是實用物的設計,也是一種圖形藝術的設計。它與其它圖形藝術表現手段既有相同之處,又有自己的藝術規律。必須體現前述的特點,才能更好地發揮其功能。由于對其簡練、概括、完美的要求十分苛刻,即要完美到幾乎找不至更好的替代方案,其難度比之其它任何圖形藝術設計都要大得多。
1 .設計應在詳盡明了設計對象的使用目的、適用范疇及有關法規等有關情況和深刻領會其功能性要求的前提下進行。
2 .設計須充分考慮其實現的可行性,針對其應用形式、材料和制作條件采取相應的設計手段。同時還要顧及應用于其它視覺傳播方式(如印刷、廣告、映像等)或放大、縮小時的視覺效果。
3 .設計要符合作用對象的直觀接受能力、審美意識、社會心理和禁忌。
4 .構思須慎重推敲,力求深刻、巧妙、新穎、獨特,表意準確,能經受住時間的考驗。
5 .構圖要凝練、美觀、適形(適應其應用物的形態)。
6 .圖形、符號既要簡練、概括,又要講究藝術性。
7 .色彩要單純、強烈、醒目。
8 .遵循標志設計的藝術規律,創造性地探求恰當的藝術表現形式和手法,錘煉出精當的藝術語言,使所設計的標志具有高度的整體美感、獲得最佳視覺效果。標標志藝術除具有一般的設計藝術規律(如裝飾美、秩序美等)之外,還有其獨特的藝術規律:符號美、特征美、凝練美、單純美。